OF ENROLMENT
入学条款与条件
申请
1.0 有意为子女申请入读 Dwi Emas International School(以下简称“学校”)的家长,须向学校行政人员提交《入学申请表》,并附上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所需文件。如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不准确或误导性内容,申请将被拒绝。若申请人故意提供误导性信息,包括过往学校记录,尤其是任何相关健康状况,学校管理层有权酌情要求该学生退学。家长或监护人如发现任何相关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须尽快通知学校。学校亦保留联系学生原就读学校(如适用且与申请相关)的权利,并可在审核入学申请期间,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提供与学生有关的最新医疗报告。如无相关医疗资料,学校有权要求学生接受相应的医学检查,相关费用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1 非马来西亚籍学生在提交《入学申请表》时,须全额缴付申请费、注册费及保证金。除保证金外,所有费用均不可转让且不予退还。保证金仅在没有任何未缴费用的情况下方可退还,并须遵守相关条款与条件。
1.1.1 对于非马来西亚籍学生,获准入学及持续保有本校学生身份的前提,是学生必须持有马来西亚移民局签发的有效签证。学生准证、移民保证金及签证相关费用均由马来西亚移民局规定,并由所有非马来西亚籍学生承担。
1.2 马来西亚籍学生须在注册时缴付注册费及保证金。仅保证金可在完成课程或办理退学后申请退还,前提是没有任何未缴费用,并须遵守相关条款与条件。
申请的接受与拒绝
2.0 学生的班级及年级安排由学校全权决定。学校将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学生的年龄、学术能力、课外活动表现,以及整体举止与行为。
2.1 学校保留将学生安排至校长认为在学术及发展层面最符合其需求之班级的权利。此安排自学生入学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如学生无法充分适应或受益于学校课程,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调整班级或年级安排,包括要求学生留级一年,或建议其退出本校并转入更符合其学习需求的教育环境。对于此类情况,校长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2.2 如发现学生患有需要特殊照护的学习障碍、疾病或其他特殊状况,学校保留终止其学籍的权利。本校目前不具备受过专门训练、能够为此类学生提供相应学习及成长支持的教师与工作人员。学校课程、课业及考试在学术性质与要求方面,可能不适合此类学生。
2.3 曾被原就读学校开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入读本校。
2.4 学生完成入学手续后,即视为正式注册。家长或监护人须按照学校所开具账单中列明的金额,在开学之日起7日内缴付适用的学费,包括马来西亚籍学生首月应缴费用或非马来西亚籍学生相应分期费用、年度费用及保证金。
2.5 如家长或监护人以书面形式拒绝录取通知,或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应而被视为拒绝,相关入学申请将自动取消。
2.6 如学校拒绝学生入学,或取消、终止其学籍及开除学生,学校不对任何一方因学生中止就读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困难承担责任。
2.7 所有已注册学生均享有个人意外保险保障,涵盖在校内或校外发生的受伤或意外事故,具体保障范围以保险条款为准。
2.8 所有从其他学校转入的第三关键阶段学生,均须参加数学强化课程,以衔接小学数学课程与 IGCSE 数学课程之间的学习差距。
退学与退款政策
3.0 第二个月及其后各月的费用,须在账单所列到期日之前或当日缴付。账单将通过 ACEntral 应用程序及 School Hub 提前发出。
3.1.1 马来西亚籍学生的学费按月分期缴付,每学年共十一(11)期。
3.1.2 非马来西亚籍学生的费用分三(3)期缴付:
一月入学:一月、五月及九月
八月入学:八月、十二月及四月
3.2 家长或监护人须共同及分别承担责任,按时缴付后续月份所有应付费用。在全部欠费结清之前,学校保留暂停学生上课及使用任何学校设施之权利。
3.3 自账单所列到期日起,家长或监护人可享有七(7)天,即一周的宽限期。如家长或监护人未能缴付任何到期应付费用,其子女或受监护人可随时被暂停上课,直至相关费用结清。
如学生被暂停上课后的30天内,指定款项仍未缴清,该学生将被视为已自动退学,无须另行通知。学校亦保留暂扣学生所有考试成绩、证书及学校记录的权利,包括限制家长及学生使用学校的信息系统。
3.4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已缴付的保证金必须始终维持在规定金额,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于抵扣学费、部分学费或任何其他应付款项。
学校可根据个别情况酌情先收取部分到期应付的保证金,并允许暂缓缴付保证金的剩余余额。学校一旦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缴付,该未缴余额须于通知中指定的日期立即到期并全额支付。
3.5 获得赞助、补贴计划或 ACE Associates 特别费率的学生,须在注册时提交家长的在职证明,以及由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正式函件,列明赞助或补贴的期限与金额。
如家长已离开相关公司,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此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家长承担。
3.6 全年学费预付
如学生在新学年第一学期开学首日或之前一次性缴清全年学费,可享有学费总额3%的预付优惠。
如学生在该学年期间退学,并已按照学生入学表格中有关退学的条款与条件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退学通知,学校将退还学生未继续就读月份的预付学费。学年开始时所给予的优惠金额,将按比例从应退还的预付学费中扣除。
3.7 逾期付款
学校保留对任何逾期未缴余额收取附加费的权利。具体附加费金额请参阅相关账单。
3.8 学生完成课程或退学时,如未拖欠学校任何款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如学生的入学申请被拒绝,亦可按照相同程序申请退还保证金。
3.9 除可退还的保证金外,所有已缴学校费用均不予退还,也不可转让。学校保留调整应付费用的权利,并将在新收费标准生效前提前三(3)个月发出通知。
4.0 家长或监护人如需为学生办理退学,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交书面通知,并填写学校的《退学申请表》。如未按规定办理,保证金将被全额没收。
保证金退款须遵守学校的退款政策,并将在不迟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1 根据本条款可退还的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并以马来西亚令吉支付。